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总计50人。其中县直27人,乡镇23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见《阳信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年龄和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滨州市户籍,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本简章所指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即具备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校学历具备省级或中央党校学历认证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6年4月1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阳信籍2013年、2014年和201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应聘定向岗位。其中已享受优惠政策曾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编身份的人员,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3、回避制度: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规定,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不能报考人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逃避服兵役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编身份的人员。
除上述条件外,所有报考人员都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阳信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中要求的专业等条件。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4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7:00。
报名网站:阳信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yxrc.net)。
2、报名要求:
(1)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报考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
(2)应聘有专业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所列专业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有相一致的就允许报名,
3、初审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2:00,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4、缴费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7:00,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阳信县人社局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阳信县人社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可持《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报考人员可持县民政局签发的有效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缴费时间段内到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否则实行网上缴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表、承诺书)时间: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9:30,缴费成功人员在该时间段内登录阳信县人社局网站打印准考证(该证应妥善保管,后面的环节还继续使用),以及参加面试时使用的《阳信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岗位核实: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报名人数组织笔试。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计划招聘1人的,若报名人数为1人,则取消该招聘计划;若报名人数为2人,县直岗位则取消该招聘计划,乡镇综合岗位须经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决定开考或取消。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定向岗位如果被取消,被取消的计划数将增加到同乡镇综合岗位。
四、笔试
1、试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与省市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 9:00-11:30。
3、计分办法: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4、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设定的最低合格成绩将按照县直、乡镇两个类别分别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类别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否则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一类别其他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5、确定面试资格审查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即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
五、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所述报名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必须能够正常毕业,考察环节提交毕业证和报到证);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4月12日之前取得)、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企业在职人员,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从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党校学历须提交省级或中央党校学历认证证明;《阳信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近期照片2张,要求免冠、彩色、与准考证使用的相片同底版、1寸,且未经任何修饰,背面清楚注明姓名。
2、已婚人员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且经阳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非阳信籍已婚考生须提供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且经阳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3、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上述报名证件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还须分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须提交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③“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提交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④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证和退役证,退役时间以退役证签发时间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1、时间、地点、费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计分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每组岗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4、考试总成绩排序: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照不同岗位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学历高、中共党员、年龄小的次序排名,若仍有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聘请专家再次命题进行加试,并根据加试成绩高低来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5、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报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同一类别其他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最低成绩按照县直、乡镇两个类别分别确定。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体检一般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外,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复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要求: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原则及聘用手续
1、拟聘用公示: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弃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2、选岗时间和地点:公示期结束后,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到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统一选聘用人单位,并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3、选岗原则:对应一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按照考试人员所报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对应多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迟到人员要等到其他所有考生选聘结束后再选择单位。
十、纪律
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阳信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纪舞弊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
以上每个环节结果均在阳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xrc.net)、县人社局公示栏等位置公布。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以上公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阳信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 8233599
监督电话: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8232751
阳信县编委办公室 8232118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60218
1、阳信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rar
阳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