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文件精神,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2016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
计划招聘人员132名,其中综合管理类岗位16名,专业技术类岗位11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 //www.rsks.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0年4月11日后出生,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缴费时间均为2016年4月11日9:00至4月18日17:00。
3.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170*130像素,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3)报考人员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19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21日17: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4月22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均为一科即《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5月中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负责审核确定。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 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面试将按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分批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除个别专技类岗位的面试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外,其他岗位的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和时间。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实施。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考察报告。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等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及时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政府人社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郴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二)考务咨询:郴州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2871247;
(三)报名咨询: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231259。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