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是浙江省商务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国内贸易、国际贸易推动工作,帮助我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获取市场信息,致力于建设对外贸易服务大平台等职能和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9:00-11月30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bm.zcom.gov.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每位应聘者中只能选择1个职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2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12月2日至笔试开始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可直接下载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笔试。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中旬前,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包括外经贸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英语等。笔试成绩当天在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每个岗位笔试成绩前5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将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须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尚未办妥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可暂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面试方法:主要根据实际从事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岗位适应度、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等进行考查。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商务厅网(http://www.zcom.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商务厅:0571-87051842(人事处),0571-87051834(机关纪委)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咨询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1-87050387
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