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绮园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
1.日常开放讲解服务
2.园内各岗位服务工作
3.协助办公室完成日常事务性工作
4.完成绮园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海盐县户籍的人员(以 2015年11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海盐县绮园行政办公室(海滨东路44号)。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海盐县绮园公开招考岗位合同工报名表》1份,同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单位招聘处进行资格审核。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小于1:2,予以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考察内容为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概括能力、分析能力和阅读能力。
面试的时间:11月16日下午2点。
面试地点:绮园冯宅
3、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交纳五险一金,收入按海盐县岗位合同工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海盐县绮园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