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是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旅游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旅游管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职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18-35周岁(1979年9月8日至1996年9月8日期间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5.旅游管理、人文地理学(旅游地理方向)专业。户籍不限。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8日-9月16日。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见附件,插入电子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获奖证书等发至邮箱,上述材料的原件在考试时需带来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彩照两张。提供虚假材料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
(2)现场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日期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直接到海盐县旅游局报名,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一份(附近期同底一寸彩照两张),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址:海盐县旅游局2楼207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80号),联系电话:0573-86039937,86039910,联系人:张先生,汤女士,电子邮箱:hylvyouju@163.com 。
三、考试方法
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含10倍)的,将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办法。其中,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如果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0倍的,将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2.笔试、面试由海盐县旅游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海盐县旅游局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由县旅游局组织考察,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时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海盐县旅游局商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73-86039913.
海盐县旅游局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