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共青团工作,经县有关部门核准,共青团海盐县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字能力较强,“法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传播学”、“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专业;
3、户籍不限,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办公室文书实际工作经验者为佳。
二、待遇
聘用后享受机关单位编外合同工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报名须按《招聘简章》规定的资格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23日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共青团海盐县委员会(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18号)。
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数不足3:1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考试主要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工作由团县委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根据总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团县委组织。
4、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5、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按总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凡《招聘简章》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录用对象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团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招聘简章”、考生成绩、体检名单、公示等事宜都将在“海盐人事人才网”(www.hyrcsc.com.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五、咨询电话:0573-86110098
共青团海盐县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