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环境监测站是海盐县环境保护局下属的承担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职能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县有关部门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紧缺型人才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职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18-40周岁(1974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5.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核工程、核技术相关专业。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10月26日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海盐县武原街道长潭路83号3楼307室)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可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ymhz@163.com。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一份(附近期同底一寸彩照两张或电子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现场报名需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的在考试前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提供虚假材料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0573-86129010 联 系 人:马先生、高女士。
三、考试方法
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含10倍)的,将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办法。其中,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如果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0倍的,将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2.笔试、面试由海盐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海盐县环境保护局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它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10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时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商海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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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环境监测站招聘报名表.doc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