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招聘公告
澉浦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1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沟通和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适应户外工作要求;
4、海盐县户籍,年龄22-35周岁(1980年5月13日--1993年5月12日之间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性别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协管员 |
男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有摩托车或汽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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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5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7:0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海盐县澉浦镇下属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工报名表》一份(附后)等,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到澉浦镇政府三楼315组织办(澉浦新市镇南浦路685号)登记报名。
2、资格审查。
由澉浦镇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取消此次招聘。
3、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报考人员是退伍军人的,考试成绩加2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招聘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政府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交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聘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聘工作中如出现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我镇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六、咨询电话
0573-86565208、0573- 86565219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