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海盐县建筑业管理局、海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海盐县白蚁防治站三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8名,其中,前两家单位招聘后拟派驻镇、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住建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工作有热情,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三)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表一。
四、主要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 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个人简历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相近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3门及以上相近科目成绩单,并填写《海盐县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表》及《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
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3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武原街道新桥南路27号)312室
(二)资格审查。由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各职位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数不满2:1比例则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实施。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含5倍)的,将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办法。其中,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如果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的,将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统一分配到有关单位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按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凡在填报资料、提供材料或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经录用的随即解聘。
2、拟录用对象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3、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合同、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关系事宜,由录用对象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73-86036257
监督电话:0573-86038363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 8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