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8名)
为满足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桐乡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4年下半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桐乡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9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个别短缺专业面向嘉兴市、浙江省、全国范围内招聘(详见招聘计划);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口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9月25日至1996年9月25日期间出生)。应聘卫生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生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卫生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生岗位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9月2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必须在2014年9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9:00-9月28日17:00。报考人员在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9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9月28日17: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9月26日9:00-9月30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80元。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邮政储蓄、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14年10月22日-10月24日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个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加分: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规定,退伍义务兵的笔试成绩上浮10%、复员士官上浮15%、转业士官上浮20%。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总成绩(为两门笔试科目成绩及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计划中市团市委青少年宫舞蹈教师岗位,卫生局所属医疗单位护师、护士岗位,卫生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生岗位,面试方式另行安排)。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考核。体检、考核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
(七)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桐乡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9月25日—9月28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局无关。
咨询电话:0573—88197912。
查询网站: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xlss.gov.cn)
桐乡人才网(www.zjtxrc.com)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附:《2014年下半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2014年下半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 |||||||||
序 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 类别 |
招聘岗位 |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交通局 |
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承担行政职能类 |
工程管理 |
5001 |
1 |
研究生 |
土木工程专业。 |
需长期在施工现场,适合男性 |
交通规划 |
5002 |
1 |
研究生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 |
| ||||
公路养护与应急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 |
工作人员 |
5003 |
1 |
本科 |
法学类专业。 |
| ||
财会人员 |
5004 |
1 |
本科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
| ||||
工程管理 |
5005 |
1 |
本科 |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工程、道路交通管理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 |
| ||||
2 |
科技局 |
科技创业园服务中心 |
财会人员 |
5006 |
1 |
本科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
| |
3 |
住建局 |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
城市规划(1) |
5007 |
1 |
本科 |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专业,男性,户籍不限。 |
| |
城市规划(2) |
5008 |
1 |
本科 |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专业,女性,户籍不限。 |
| ||||
建筑管理(1) |
5009 |
1 |
本科 |
建筑类专业,男性。 |
| ||||
建筑管理(2) |
5010 |
1 |
本科 |
建筑类专业,女性。 |
| ||||
市政管理(1) |
5011 |
1 |
本科 |
园林、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男性,户籍不限。 |
| ||||
市政管理(2) |
5012 |
1 |
本科 |
园林、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女性,户籍不限。 |
| ||||
工程管理(1) |
5013 |
1 |
本科 |
土木工程、建筑学专业,男性。 |
| ||||
工程管理(2) |
5014 |
1 |
本科 |
土木工程、建筑学专业,女性。 |
| ||||
财会人员(1) |
5015 |
1 |
本科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男性。 |
| ||||
财会人员(2) |
5016 |
1 |
本科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女性。 |
| ||||
4 |
商务局 |
招商局 |
招商人员(1) |
5017 |
2 |
本科 |
英语专业或具有英语八级证书。 |
驻外地工作,适合男性 | |
招商人员(2) |
5018 |
1 |
本科 |
德语专业。 |
| ||||
招商人员(3) |
5019 |
1 |
本科 |
法学、经济法、工商管理专业。 |
| ||||
5 |
人力社保局 |
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财会人员 |
5020 |
1 |
本科 |
会计学、财务管理,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
| |
6 |
旅游委员会 |
旅游推广(咨询)中心 |
工作人员 |
5021 |
1 |
研究生 |
旅游管理专业。 |
| |
7 |
经济开发区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规划管理 |
5022 |
1 |
本科 |
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 |
| |
8 |
乌镇国际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
财会人员 |
5023 |
1 |
本科 |
工商管理类、经济学门类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 ||
规划人员 |
5024 |
1 |
本科 |
土建类、园林专业。 |
| ||||
9 |
崇福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工作人员 |
5025 |
1 |
本科 |
建筑学、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专业。 |
需长期在施工现场,适合男性 | ||
10 |
河山镇 |
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5026 |
1 |
本科 |
农学、水利类、农业工程类、土建类、测绘类专业。 |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工作人员 |
5027 |
1 |
专科 |
本市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或服务满6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离岗未满3年。 |
| |||
计划生育服务站 |
工作人员 |
5028 |
1 |
本科 |
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
| |||
11 |
洲泉镇 |
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5029 |
1 |
本科 |
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专业。 |
| |
12 |
大麻镇 |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5030 |
1 |
本科 |
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专业。 |
| |
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5031 |
1 |
本科 |
农业水利工程、水利类专业。 |
| |||
13 |
龙翔街道 |
农业经济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5032 |
1 |
本科 |
土木工程、城镇建设、交通土建工程专业。 |
| |
14 |
团市委 |
青少年宫 |
公益二类 |
舞蹈教师 |
5033 |
1 |
专科 |
舞蹈教育、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嘉兴市户籍。 |
|
15 |
质监局 |
计量检定测试所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网络管理 |
5034 |
1 |
专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专业,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嘉兴市户籍。 |
| |
16 |
卫生局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公益二类 |
随车医生 |
5035 |
2 |
专科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心电图医生 |
5036 |
2 |
专科 |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
助产士 |
5037 |
2 |
专科 |
助产专业,具有母婴保健技术上岗证,女性。 |
| ||||
医务科工作人员 |
5038 |
1 |
本科 |
法学、法医学专业。 |
| ||||
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医生 |
5039 |
3 |
本科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眼视光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户籍不限。 |
| |||
放射技士 |
5040 |
1 |
专科 |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专业,具有放射医学技术技士职称和MRI技师上岗合格证,户籍不限。 |
| ||||
崇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随车医生 |
5041 |
1 |
专科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五官科医生 |
5042 |
1 |
专科 |
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眼耳鼻喉专业),户籍不限。 |
| |||
乌镇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临床医生 |
5043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专业,嘉兴市户籍。 |
| |||
市第四人民医院 |
临床医生 |
5044 |
3 |
专科 |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户籍不限。 |
| |||
麻醉医生 |
5045 |
1 |
专科 |
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户籍不限。 |
| ||||
影像医生 |
5046 |
1 |
专科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户籍不限。 |
| ||||
市中医医院 |
麻醉医生 |
5047 |
1 |
本科 |
麻醉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
临床医生 |
5048 |
2 |
专科 |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
放射医生 |
5049 |
1 |
专科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
梧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临床医生 |
5050 |
1 |
专科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 |||
嘉兴市康慈医院 |
临床医生(1) |
5051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户籍不限。 |
| |||
临床医生(2) |
5052 |
1 |
专科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嘉兴市户籍。 |
| ||||
市妇幼保健院 |
助产士 |
5053 |
1 |
专科 |
助产、护理专业,具有母婴保健技术上岗证,女性。 |
| |||
信息管理 |
5054 |
1 |
本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 |
| ||||
石门镇中心卫生院 |
影像医生 |
5055 |
1 |
专科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户籍不限。 |
| |||
洲泉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5056 |
1 |
专科 |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浙江省户籍。 |
| |||
针灸推拿医生 |
5057 |
1 |
本科 |
针灸推拿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浙江省户籍。 |
| ||||
中医医生 |
5058 |
1 |
专科 |
中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中医师资格,户籍不限。 |
| ||||
高桥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5059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专业,户籍不限。 |
| |||
财会人员 |
5060 |
1 |
本科 |
会计学、审计学专业,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
| ||||
龙翔街道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5061 |
1 |
专科 |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浙江省户籍。 |
| |||
凤鸣街道卫生院 |
口腔医生 |
5062 |
1 |
专科 |
口腔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 |||
屠甸镇卫生院 |
公共卫生医生 |
5063 |
1 |
本科 |
预防医学专业,户籍不限。 |
| |||
大麻镇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5064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浙江省户籍。 |
| |||
卫生局所属医疗单位 |
护师 |
5065 |
16 |
专科 |
护理专业,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 |
| |||
卫生局所属医疗单位 |
护士 |
5066 |
14 |
专科 |
护理专业,具有护士及以上职称。 |
| |||
卫生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医生 |
5067 |
15 |
中专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40周岁以下。 |
|
注:学历要求"中专"指中专及以上; "专科"指大学专科及以上;"本科"指大学本科及以上;"研究生"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