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市区合同制统计员:2名,辅助类四级合同制职员。
1.工作岗位:在市区从事统计工作;
2.工资待遇:享受规定的相应级别薪酬福利待遇;
3.招聘条件:(1)珠海市户籍;(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统计或经济类专业;(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4)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二)西部地区镇街统计员:3名,辅助类五级合同制职员。
1.工作岗位:斗门区、高栏港区所属的镇街统计站从事统计工作;
2.工资待遇:享受规定的相应级别薪酬福利待遇;
3.招聘条件:(1)珠海市户籍;(2)大专以上学历,统计或经济类专业;(3)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4)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持报名材料到市府3号楼305室报名,电话:2120266。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18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材料:(1)《市统计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等复印件(提供原件备验);(3)计划生育证明;(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2张备用)
4.资格审查:审核报名材料,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于2015年9月23日20:00前在珠海市政府网、市统计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2015年9月25日前)。
5.招考比例:每种职位至少保证报考人数与职位数比例达到1:3,当小于1:3的竞争比例时,相应减少招考职位数。
(二)招聘考试
6.笔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闭卷形式,集中评卷。主要考核经济基础知识、电脑基本操作、写作能力。应聘者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列,选取与职位数1:3比例的人选入围面试(如任何职位与合格者人数不足1:3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府网、市统计信息网上公布。
7.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经济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次日在珠海市政府网、市统计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8.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9.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10.递补: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
11.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在珠海政府网、市统计信息网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12.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招聘结果报市职员管理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13.签订合同:被聘用者由市职员管理中心按照《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六)业务培训和工作派遣
被聘用者经过专项业务培训后由市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到相关工作岗位。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0266。
珠海市统计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