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招聘1名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情操,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磐安户籍。
3、熟悉电脑操作。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片,于2015年9月10日—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到磐安县民政局办公室(花台山宾馆对面,民政局办公楼四楼)报名,截止时间9月14日下午5:30分,逾期不受理。联系人:羊超红,联系电话:84662398,手机:669267
三、录用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后,经面试、体检后,择优录用。
四、待遇
录用后按婚姻登记处同类人员执行,并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磐安县民政局关于招聘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附件.rar
磐安县民政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