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实际工作职位需求,拟公开招聘3名社会管理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2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资料
① 报名时间:2015年8月 11—18日;
②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珠海市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一楼窗口(周一至周六,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周日不对外办公);
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①《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一份(现场索取填写即可);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网上报名:填写《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到指定邮箱:k@zh-hr.com。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 1∶6,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具体的考试时间。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①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以电话方式通知笔试。
②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满分100分,面试入围分数线为60 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测评。
① 笔试成绩确定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至低取面试入围。
②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将电话通知具体的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人力资源网“政府招聘”栏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