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城市更新和农民建房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三类合同制聘用人员2名,具体负责城市更新和旧村改造工作,需要经常进村入户。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咨询电话:0756-3626100(黎小姐)。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区城市更新和农民建房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网络将报名资料发至招聘电子邮箱(y58545759@126.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山房路原地税大楼(唐家中学旁)(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3A、10、10A、68、69路等公共汽车,在“唐家站”下车),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0756-3626100。
4.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大于1:10时,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0时,采取面试方法(即所有符合报名资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依“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该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珠海高新区城市更新和农民建房管理办公室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依次递补: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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