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西北考点)
香洲区是广东省珠海市的中心城区,现有公办中小学校49所,其中中学12所,小学37所,均为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为适应区教育事业发展,培育师资力量,现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及薪酬待遇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招聘人数 |
西北01 |
小学语文 |
6 |
西北06 |
中学语文 |
6 |
西北02 |
小学数学 |
6 |
西北07 |
中学数学 |
7 |
西北03 |
小学体育 |
3 |
西北08 |
中学英语 |
6 |
西北04 |
小学音乐 |
2 |
西北09 |
中学物理 |
2 |
西北05 |
小学美术 |
2 |
西北10 |
中学化学 |
2 |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院校2013、2014年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2013、2014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⑤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学历学位: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②专业: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其中: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教育学专业,分方向的,按照专业方向报考对应的学科;未分方向的,可报考中小学语文或中小学数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学可报考中小学语文或中小学数学。中小学教育专业,分方向的,按照专业方向报考对应的学科;未分方向的,可报考中小学各学科。在英语为母语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报考中学英语。
③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现场确认
从公告之日起,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开始接受网上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及时修改查询密码,打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后,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采取初审报名材料等方式进行,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8日(9︰00-12︰00,14︰00-17︰00)。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东报告厅(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同时截止。
通过初审的考生安排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安排,于2015年1月9日17︰00前在香洲教育网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珠海市香洲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香洲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注】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材料
①《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②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⑤已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或可改派证明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等证明材料);
⑥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项。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⑥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项。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公告为准。
招聘学科人数小于5名(含),按1︰3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学科人数大于6名(含),按1︰(2χ+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χ代表招聘学科拟招聘人数),若笔试考生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若同一学科进入资格复审考生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具体事宜于1月11日17︰30前在香洲教育网公布。
【注】不参加笔试者或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1月12日(9︰00-11︰00)。
2.资格复审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以复审公告为准)。
【注】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各学科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于1月12日15︰00前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1月12日17︰00。
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于1月12日23︰30前在香洲教育网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板书能力、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仪态仪表等教师基本素质,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考生还需测试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2015年1月13日-14日,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学科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若应聘同一学科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同时确定为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现场公布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各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初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初定为拟聘人员。不愿意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可依次递补。如公示、体检或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拟递补人员暂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考察及体检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香洲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和聘用等手续。拟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须准确无误并能及时接听或收看短信通知,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四、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16832(香洲区委组织部)、2611503(香洲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567(香洲区委组织部),0756-2516960(香洲区监察局),香洲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1。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
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2015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珠海市是珠江三角洲南端的一个重要城市,在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珠海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珠海是中国的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珠海从昔日一个经济落后的边陲小县,一跃成为新型花园城市。有关珠海简介请上网浏览:
珠海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hai.gov.cn/);
珠海市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
(五)温馨提示:我区还将于2015年上半年在广州设点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20141208新).rar
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