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为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现为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筹,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执行;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和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及基础设施的实体质量监督;负责本市(含横琴新区、高新区)建设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钢结构、预制构件、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及抽查;负责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检测和抽查;负责全市范围内深基坑施工的质量监督与监测;负责全市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负责主城区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关于此次招聘单位相关情况考生还可登录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www.zhzgj.gov.cn)及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www.zhzjz.com)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各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条件具体详见《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执行。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个人基本工资按与所聘专业技术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计薪、奖励绩效工资按该站现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核发。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㈠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址:
——现场报名:2015年8月20日至8月24日(8:30—12:00,14:30—17:30),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吉石路21号 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316室。现场报名时当场查验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报名表》交原件)。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8月24日17:30。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zjz@zhuhai.gov.cn或491978064@qq.com(邮箱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01岗位)。
联系人:谢小姐、马小姐,联系电话:0756-3324235、3326081。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
⑴《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⑵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上岗证(监督执法证、各类检测员证);未就业的2015年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除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⑷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⑸计划生育证明、工作证明(包括合同书、社保缴费记录单或单位证明等)等;
⑹本市国有单位在编(在职)报考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以上(1)—(4)报名材料在报名时必须材料齐全,并审核原件。(5)、(6)材料,在面试前必须齐全并审核原件,提供不了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2015年8月31日17:30时前,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和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公布。2015年9月1日至9月2日,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316室领取《准考证》。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须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该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㈡ 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对象;达不到面试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所学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评委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㈢ 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㈣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㈤ 聘用
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它事宜
㈠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㈡ 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㈢ 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关规定执行。
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324235,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5850、3324234。
附件1: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