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认证中心,是隶属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zh.gdda.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于报名前已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执行,应聘专业名称以考生学历学位证书所写专业名称为准。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9月28日-9月30日(8:30-12:00,14:30-17:30);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405号,联系电话:0756-2287822、2287065。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405室,邮政编码:519000,联系电话:0756-2287822、2287065。
3.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食品药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未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交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以及个人有关业绩材料和获得的各类证书等;④计划生育证明;⑤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⑥持有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原件,通过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及《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当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现场抽题回答及提问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查
体检及考察对象,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所缺名额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查通知》。
资格复查通过人员名单,于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五)确定拟录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87822、2287065。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98403。
(二)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及办理报到手续的;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2015年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rar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