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5年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全面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为8人(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云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学位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聘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并限西双版纳州内户口。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环保事业;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除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由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外,其余4家单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0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
网络报名的流程:
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
3. 报名要求
①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②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③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才能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取消或递减招聘岗位和人数,部分特殊岗位及紧缺专业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 资格审核及缴费
1、资格审核:10月10日至10月11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才能缴费和参加笔试考试。
2、缴费: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10月12日至13日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每人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于2015年10月21日至22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果在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站(http://www.7c.gov.cn/zzjg/zzjgryzp)公示。具有博士学历(位)的报名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后,电话通知考生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进行公开招聘的直属事业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资格复审地址如下: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岗位在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智老师 0871-64142163。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岗位在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0871-64190486。
云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岗位在云南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办公室(昆明市西园南路25号)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71-64154603.
云南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岗位在云南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办公室(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64166316。
复审时资格复审时须提交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如下材料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未就业证明,以及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待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将在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站(http://www.7c.gov.cn/zzjg/zzjgryzp)公示。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外调、政审、心理测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综合成绩排序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两年之内不得参加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公开招聘。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负责解释。由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71-64145234
监督电话:0871-64120935
传 真: 0871-64145234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