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充实城市管理工作队伍,绵竹市城乡综合管理局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城市监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报名条件者,经面试和综合考评、体检后,择优录用。
二、聘用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2、热爱绵竹,热心城市管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26周岁,身高1.68米以上的男性;4、在同等条件下,本市户籍、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1、时间: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4日。2、地点:绵竹市城市监察大队办公室(南西路中段)。3、联系电话:6208355。4、报名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经面试合格后,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聘用队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合格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同时购买5险,工资福利与单位队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