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
一、招聘岗位
新媒体编辑;
二、招聘条件
岗位职能: 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文稿采写、搜集、编辑及推送,具备一定采写经验,负责发布内容的统计工作,参与各种新闻及活动专题的策划、执行。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媒体及新闻类相关专业,能力优秀者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乐于接受新事物,对文字工作感到快乐,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创新意识,反应迅速,能及时准确地挖掘、策划新闻主题,吃苦耐劳,能经常加班,具备良好的理解能力及团队精神;
3.懂摄影,会使用Photoshop软件,能独立完成图片编辑处理者优先,熟悉微信、APP及有网站编辑经验者优先。
三、招考办法
1.在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基础上,考试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对象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不高于1:6比例确定;
2.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名额确定录用对象;
3.应聘人员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低于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4.试用。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聘用待遇
确认录用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本台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7月22日至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5: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广播电视台广告中心(海宁市文苑路282号)
3.提供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及有关个人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骆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353113、87353179
E-mail:9434049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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