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5年我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名,其中,面向全国重点院校择优选聘2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含浙江省选派“两项计划”人员2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要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同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入围2015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考试面试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生村官资格条件)。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详见附件1。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海宁生源。其他选聘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4、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证书。
5、身体健康。
浙江省选聘的在岗和离岗大学生村官均不得重复报考。
三、选聘方式与程序
择优选聘不设笔试,以面谈方式进行;公开选聘包括笔试和面试;浙江省选派的“两项计划”人员,经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审核,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5月16日9:00—5月25日17: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5月17日9:00—5月26日17:00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初审人员可在5月27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再审核。
3、缴费确认
时间:5月17日9:00—5月28日17:00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人员均须缴纳40元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公开选聘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可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报考该计划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
4、择优选聘
时间:5月29日至6月20日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对参加择优选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谈。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5、公开选聘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6月23日9:00—6月26日24:00。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
时间:6月27日(周六)下午14:00—17: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设在嘉兴市区(具体见准考证)。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于7月10日前在海宁市人才网进行公布。
(3)资格复审及面试
时间:7月11日—7月18日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资料同上)。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组织,7月18日(周六)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时间:8月底前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完成全部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组织。
四、有关事项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所在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不再续聘。任满2个聘期且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任职期间可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对不适合在村工作的,可予以劝退。
2、补贴标准比照当地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人事档案由市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5、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6、查询网址: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
咨询电话:0573-87288856、89232808。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5日
附件1:
2015年海宁市择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表
岗位 类别 |
选聘人数 |
选聘条件 |
政治面貌 |
专业要求 |
生源地或户籍 |
备注 |
择优岗位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入围2015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考试面试的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附件2:
2015年海宁市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表
岗位 类别 |
选聘人数 |
选聘条件 |
政治面貌 |
专业要求 |
生源地或户籍 |
备注 |
公开 岗位1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
海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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