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青少年宫是县政府主办、共青团海盐县委主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属公益二类。2014年1月底已搬迁至枣园西路上的新宫,使用面积达到了4620平方米。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对全县青少年开展公益性的校外教育活动与培训,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岗位合同工,其中声乐(含戏曲)1名、器乐1名、舞蹈1名、科技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从事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事业心与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敢于创新的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若目前尚未取得,必须在三年内取得。否则三年后解除合同。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后出生)。
5.专业要求:音乐教育、科学教育、物理教育、戏曲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演唱、键盘乐器演奏、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舞蹈学等。
6.户籍不限。
二、岗位性质
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
三、待遇
1.录用后,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标准。
2.根据实际工作业绩,发放一定的考核奖励。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月17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
2.报名地点: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0-1号(枣园路与百尺路十字路口)海盐县青少年宫五楼。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各一份(贴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提交资料应真实有效,填写准确,字迹工整,便于阅览。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特长展示和面试、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数。
资格审查后,按招聘职位要求组织特长展示和面试,满分100分,根据两项成绩确定录用人员,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被录用人员与海盐县青少年宫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国斌 电话:0573-86022203;0573-86572208;13819061812;政府网:561812
海盐县青少年宫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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