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2013年9月9日讯:为进一步优化社区专职工作者结构,提高社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登峰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无犯罪记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二)具有广州市辖区户口,越秀区户籍优先;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或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六)能熟练操作电脑,持社工资格证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11日至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址:麓景东路55号登峰街道办事处二楼社会事务管理科
4、报名要求:
(1)应聘者应填写《越秀区登峰街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核。
(3)准考证发放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现场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笔试:报考人数应多于拟聘人数,笔试时间暂定9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构成。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
(三)体检、政审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在考试总成绩合格(总成绩60分或以上为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工资待遇按《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胜任的,正式聘用。
四、有关说明
(一)冒名替考、考试作弊、考试迟到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成绩按0分计算。
(二)冒名体检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取消资格。
(三)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越秀区有关要求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835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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