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6号)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为襄汾县县医院等二十八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
今年计划招聘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103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关说明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3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类同,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类同。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见招聘公告及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其中:非个人原因未领到报到证的,需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襄汾县政府门户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以及派出单位加盖公章确认(附表2)。
3、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专业。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5、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六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由本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应现场采集指纹,留作笔试、面试时核验身份。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历年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仍在限考期内的;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如果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市人社局批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人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
公共基础知识:
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
专业知识:
▲教育类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
文科类(报考语文、历史、财经、旅游、英语):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20分,高中文科方面综合知识50分。
理科类(报考数学、机电技术应用、数控):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20分,高中理科方面综合知识50分。
其他类(报考体育、美术、音乐、幼教):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20分,初、高中水平语、数、外基础知识50分。
▲卫生类专业为临床、教育医士、口腔、影像、中西医结合,考试内容为:
解剖、生理、药理、病理、中医学基础等专科以上知识及卫生法规(70分)。
▲畜牧类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畜牧、兽医专科知识(70分)。
2、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专业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未达3:1的,根据招聘计划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总分为100分,分讲课或专业测试或专业解答。
教育类:
①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体育、旅游、机电技术应用、数控、财经进行讲课,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每人15分钟。
②音乐、美术、幼教进行专业测试。
音乐学科专业测试(100分,20分钟)。
A.琴法(键盘)(30分):含必奏曲一首(自选),即兴伴奏乐曲或歌曲一首(抽签),每项15分。
B.声乐(30分):含自选歌曲一首,视唱曲一首(抽签),每项15分。
C.舞蹈(30分):含必考舞蹈一个(自选),即兴编舞一个(抽签),每项15分。
D.歌咏指挥(10分):指挥曲自选,放录音或自唱。
美术学科专业测试(100分)
A.作品展示(5分):必须是自己的代表性作品一幅,不限题材,不限画种。评委通过提问确定作品真伪,弄虚作假者一律不给分。
B.书法(20分):用毛笔(自带)现场书写10个正楷大字(10分钟)。
C.现场作画(70分):根据要求现场作素描头像和静物色彩各一幅(各30分钟)。
D.其他才艺展示(5分):现场进行剪纸、编织、折叠、篆刻、雕塑等(10分钟)。
幼儿教师专业测试(100分)。
A.美术(50分):a.根据主题统一作画(25分,时间30分钟)
b.现场素描一幅(25分,时间30分钟)。
B.音乐(50分,时间10分钟):
a.幼儿歌曲弹唱(抽签决定曲目,用电子琴弹
唱,30分);
b.舞蹈展示(20分)。
卫生类:
面试内容:临床、教育医士、口腔岗位为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内容;中西医结合、影像岗位为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内容。抽签确定试题,口述答题。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畜牧类:
面试内容:所报岗位专科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抽签确定试题,口述答题。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面试组。每个面试组由5-7名考官组成,考官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面试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三)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经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若本人提出退出,不得递补。
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报招聘工作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卫生系统与畜牧系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教育系统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得递补。
体检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专业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专业分类,拟聘用人员统一集中,公开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填报定岗表并签字,若有放弃不再递补。确定岗位情况在襄汾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应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和命制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故,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
八、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襄汾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
组长:苏嘉邦(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曹佩(县政府副县长)
张青云(县政府副县长)
杜许堂(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刘安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赵书堂(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楼生(县财政局局长)
李玉明(县编办主任)
李戈林(县公安局政委)
王成刚(县监察局局长)
史增怀(县卫生局局长)
刘彦青(县教科局局长)
刘新岗(县畜牧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侯瑞(县人社局副局长)担任。
附表下载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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