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于2013年8月至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位条件
详见《2013年从化市人民法院、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愿意为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服务,并符合招聘职位所提出的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犯罪记录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9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市委党校。
3、报名要求及携带材料:
①报名时须报名考生本人,持事先填写好从“从化市政府网”下载的《从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和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与个人条件相匹配的职位,如条件不符,不予报名。
②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必须有毕业证书)、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法院事业编制司法警察考生需提供复退军人退伍证。
③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
④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⑤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的,即时终止考生应聘资格。
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以上(含3:1)方能开考,并向考生发出《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报考法院事业编制司法警察考生参加)
本次体能测试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测试时间:待定(以实际通知为准)。
测试地点:待定(以实际通知为准)。
测试项目:俯卧撑(1分钟32个以上)、100米(13.7秒以内)、1000米(3分35秒以内)。
通过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的考生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以上(含3:1)方能开考,并向考生发出《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要求进行。
①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②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行政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③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场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场参加考试;开考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④笔试成绩为100分制,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从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笔试总分按100分计算)的考生中,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发出《面试通知书》。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从化市政府网”统一公布。
2、面试
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要求进行。
①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②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求职动机与职业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③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要求进场参加面试。
④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占总成绩的5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并在“从化市政府网”统一公布。
(五)体检
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面试总分按100分计算)不列为体检对象。符合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确定的人选体检不合格,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六)政审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组成政审考察工作小组分别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主要审查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如政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从化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八)聘用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办理入职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聘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事业编制司法警察不授予警衔,不享受公务员编制司法警察的各项津贴。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本公告未写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作解释说明。
本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7926507。
附件:1、2013年从化市人民法院、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2、附件2:从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ar
中共从化市委组织部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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