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株洲市临澧县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本次招聘计划共80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5日8:00-4月28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2015年4月25日8:00-4月28日13:00
网上缴费:2015年4月25日8:00-4月28日16:00
报名网址:临澧县教育局、临澧县人社局网站
报名程序:浏览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网站,进入“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填报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后一律不退)->报名结束。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报本人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打印准考证:2015年5月7日9:00-8日17:00,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陆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1、网上报名前期准备
(1)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与参考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期间需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毕业证(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资格证等电子文档。报考人员数字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宽高比例1:1.2-1.4(像素宽度130,高度170),大小为20K。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电子文档大小约为1M。
(2)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及开通网上支付等事宜可搜索各银行网站进行查询)。
(3)上网条件:IE浏览器(6.0以上版本),且不要设置拦截窗口弹出。
2、浏览临澧县教育局、临澧县人社局网站,登陆网上报名平台,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文档。
3、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月28日12:00-13: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资格审查通过后,在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务费,缴费成功即报名程序完成。
5、不方便网上报名人员可到县教育局现场报名。
(二)确定开考比例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市人社保局批准后,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知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30%)和相关专业知识(占70%)。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说课。
笔试时间为5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现场资格复审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见5月15日公布的《面试(说课)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5月18日-19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5月20日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只递补壹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在临澧县教育局。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其它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考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五)说课
说课对象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对参加说课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市级主管部门批准,说课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考岗位实际参加说课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说课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方可作为拟聘对象。
(六)综合成绩计分
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5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师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
(九)递补
体检或考核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壹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结合本人职称等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三、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公开,接受纪检监察、人大内司委、县保密局及社会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有关事项可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网站查阅。
联系电话:0736-5824292(县教育局)
0736-5555608(县人社局)
招聘单位 |
岗位 |
招聘 |
招聘岗位要求 |
备注 | ||
最低学历 |
专 业 |
其他要求 | ||||
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80人) |
初中语文教师 |
5 |
本科(学士) |
汉语言文学 |
具备初中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招聘后在乡镇服务五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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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数学教师 |
5 |
本科(学士) |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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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物理教师 |
6 |
本科(学士)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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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地理教师 |
6 |
本科(学士) |
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 ||
初中体育教师 |
6 |
本科(学士)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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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化学教师 |
5 |
本科(学士) |
化学、应用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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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物教师 |
4 |
本科(学士) |
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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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师 |
4 |
全日制大专 |
汉语言文学(本科)、汉语、初等教育 |
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招聘后在乡镇服务五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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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教师 |
4 |
全日制大专 |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数学教育、初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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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英语教师 |
7 |
本科(学士) |
英语 |
| ||
小学音乐教师 |
6 |
本科(学士)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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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美术教师 |
6 |
本科(学士) |
美术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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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教师 |
16 |
全日制中专 |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
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招聘后在乡镇服务五年以上) |
说明:1、未设年龄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28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名称以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为依据,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相近和相似原则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