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财政厅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
1.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厅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管理,控制机关运行成本,为保障机关正常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高效服务;管理北戴河、涿州培训基地。
2.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注册会计师的登记注册;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组织我省注册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负责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与管理;对会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省农业综合开发预算审核中心,主要职责是: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预算编制并进行初审,提出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预算建议;研究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标准定额;负责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预算项目库;组织、协调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物资、土建工程的招标采购,指导各市、县编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采购计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系统信息化建设,为农业综合开发预算编审和项目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组织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系统业务培训。
4.省财政厅财政宣传与资料中心(河北省财政厅新闻中心),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承办财政信息宣传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的搜集、编辑,提出宣传建议;根据授权对外发布财政新闻、财政政策及有关宣传信息资料;承办财政中心工作及重大会议、事件的宣传报道;承办财政系统信息收集、交换工作;负责搜集、整理各类财政业务数据资料、财政经济运行资料及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办法,分类建设并管理财政业务资料数据库;承担财政历史资料的整理、编纂工作等。
5.省财政科学与政策研究所,主要职责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理论研究;承担重大财政政策调查研究,对财政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前瞻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谋划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财政工作思路。
6.省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河北省省直公物仓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省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纳入公物仓资产的日常管理;负责省直临时机构资产的配置、调剂和日常管理;承担省直执法单位纳入公物仓的罚没物资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30周岁(1984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及时登陆河北财政信息网(www.hebcz.gov.cn)查看《河北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财政信息网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由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河北财政信息网(www.hebcz.gov.cn)查看《河北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了解面试资格复审相关要求。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学历学位高者、面试成绩高者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财政厅组织。
体检合格的,由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财政信息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财政信息网(www.hebcz.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财政信息网(www.hebcz.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650912、66650917(省财政厅
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省财政厅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