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要求,株洲市规划信息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文秘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管理办法:
人员职责:参与规划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总结等办公室工作。
合同管理:聘用的工作人员由株洲市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中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续聘。
薪酬及福利:工作人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和保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3000元每月发放、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后发放、保险按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由劳务公司代缴。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岗位 | 雇用人数 | 专业 | 条件 |
文秘工作者 | 1 | 中文、新闻、法律等相关专业 | 男。3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优先。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l、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3月15日。
3、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市规划局人教科。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号:26038771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的提供扫描件)和《株洲市规划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的原件(扫描件)、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二张(可交电子版),如有发表的论文或相关工作业绩的证书、证明可一并提供。
联系电话:073l-22668852 联系人: 朱秀岚、莫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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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