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是从事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事业单位。具有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城市防洪)专业乙级,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乙级,工程勘察(水利行业岩土工程)乙级等多项乙级资质,结合本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 2 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株洲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成立于1993年,持有水利、电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资源论证、工程勘察等多项国家乙级资质。主要承担全市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院历来重视人才培养,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0多人,其中拥有各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10多人。近年来先后获相关部门优秀设计奖、优秀单位、优秀党支部,2014年8月获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全国信用评价AA级奖项单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45周岁(即1969年1月1日-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31日
(2)报名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嵩山宾馆406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4)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要求: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株洲市天元区嵩山宾馆406室报名。
网络报名要求: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如实填写,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等有关证件扫描件至361516239@qq.com邮箱,考试前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各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6)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0731-28686631(咨询);
0731-28686634(咨询);
0731-28686731(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市纠风办:0731-28680178。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解释。
株洲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