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鹿亭乡政府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基层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工作者2名(高山村1名,东岗村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2、户籍所在地为余姚市,鹿亭乡户籍者优先录取;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较强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程序后择优聘用。
1、笔试。由乡政府统一组织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作文等。各岗位报名者不足5人,直接面试。
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各岗位报名者不足5人,直接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和考核。根据笔试和面试折合的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取相应名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相关办法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德才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聘用和待遇。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对录用人员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3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鹿亭乡人民政府办公楼304室
联系人:黄央炯 电话:62306638
3、报名办法
(1)应聘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考试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2)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报名者需随带填写好的《鹿亭乡公开招聘劳保协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余姚人才网下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五、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3、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和拟聘用对象公示等将在鹿亭乡政府网站(http://www.lt.yy.gov.cn/)中公示。
4、对于此次未能录用且成绩优胜者,在今后鹿亭乡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空缺时,将经过一定程序予以优先录用。
5、本公告由鹿亭乡组织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