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宁波市统一部署,我市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计划
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岗位意向:大堰镇、裘村镇各1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本次考核招聘专门面向奉化市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在岗大学生村官”是指:截止2015年3月20日,奉化市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和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人员。已离岗的大学生村官不在本次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对应聘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
2、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纳入统一管理的大学生村官,纳入时如果是村“两委”副职或“两委”委员,其任职时间按纳入时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开始计算。
三、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采取能力测试与答辩比选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聘用。考核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26日上午8:30—11:30(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地点:奉化市锦屏南路1号市委组织部3楼309室。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2015年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招聘条件所规定期限的聘期材料;(4)招聘条件所规定的相关任职文件;(5)任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6)大学生村官近3年工作实绩评分表(见附件2)。
3、奉化市大学生村官的资格确认,由各所在镇(街道)负责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现场报名确认。
4、其他说明:(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聘期、任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3月20日。(2)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的或更少的,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3)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但不报名参加本次考核招聘的,视作放弃考核招聘资格。
(二)能力测试
1、时间:4月11日上午9:30—11:30
2、能力测试由宁波市里统一组织,考场设在宁波市区。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基层实际工作案例(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于4月9日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于4月16日后在奉化党建网上公布。
3、能力测试成绩公布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最高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比选对象。比选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业绩评价
由市人社局统一组建评审组,运用《经历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对比选对象进行业绩评价,评价指标包括经历指标(学历学位、任职经历)和业绩指标(年度考核、荣誉情况、近3年工作实绩等),满分为100分。评价成绩在奉化党建网上公布。
(四)答辩比选
答辩比选分两阶段进行。首先,由答辩比选对象按照报考岗位职责要求谈履职目标、工作思路,并结合大学生村官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时间为10分钟;然后结合目标岗位和大学生村官工作回答2个问题,时间为20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比选对象表现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比选对象在面试前一天12点前书面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按照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30%、业绩评价得分占30%、面试比选得分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业绩评价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工作经历、德行、实绩、荣誉等方面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出现淘汰、否决情况的,均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奉化市组织人社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有异议的,则在调查核实清楚后,再进入相关程序。5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四、有关事项
1、经考核聘用的大学生村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且要继续留村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次聘期可不再安排试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继续留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同时执行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未被录用的大学生村官,或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但未报名参加这次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任满两个聘期且女性年龄超过40周岁、男性年龄超过45周岁的大学生村官,不再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不再享受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政策。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做严肃处理。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奉化市党建网(www.fhdj.gov.cn)、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fenghua.si.gov.cn)、奉化市人才网(www.fhhr.com.cn/)。其中奉化市党建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平台。咨询电话:0574-88588309、0574-88681510。
中共奉化市委委组织部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 经历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2、大学生村官近3年工作实绩评价表
3、岗位职责说明书
4、2015年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