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决定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项目管理1名,信息化管理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慈溪市户籍(以2015年3月2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 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3、报名地点: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11号窗口 (慈溪北三环东路1999号);
4、报名要求:报考者持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填写《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参加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咨询电话:63016665。
5、注意事项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报名合格者,另行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4)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情况予以公布。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会组织相关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单位指标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2014年宁波市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和慈溪市民政局网站(http://minzheng.cixi.gov.cn/)公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等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面试对象在面试2天前提交不参加面试的书面确认书的,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录用过程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单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
(四)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均将在慈溪民政局网站和慈溪人才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发布之日起3天内向慈溪市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63016665。
(五)待遇保障。
新招聘的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性质为编外用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标准执行。
(六)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慈溪市民政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