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内勤工作(1人),主要承担公文流转、表格制作、计算机操作、内务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户籍地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熟悉WORD、EXCEL软件操作;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学、文秘及相关专业,26周岁以下;
5、有相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5日。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长沙人才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sfzbzhc2013@163.com。
(二)聘用
1、聘用人员不列入机关编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在办内综合处工作。
2、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按照长沙市市直机关有关临聘人员管理的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工作就餐补助,双休。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待遇与合同期工资福利待遇一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不提供住宿、交通等生活条件。
咨询电话: 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处 0731-88665802
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