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青年创业促进会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青年创业促进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青年创业促进会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1男1女)。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较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工作安排,纪律观念强;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为人诚实,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
3.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和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应的工作经历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5.能够自主在防城港市城区范围内解决食宿问题。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作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遴选、体检、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3月13日。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的方式(电话报名只针对市外考生,考生可将报名资格材料邮寄到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报名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党委楼8楼801室。联系人:彭金安,联系电话:0770-2826373,邮箱:zzk2823700@163.com。
3.报名办法:提供《防城港市青年创业促进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谈。
(三)面谈遴选。采取面谈的方式,对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谈结束后,根据聘任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谈情况依次递补。
(五)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购买“五险”,合同二年一签,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市直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防城港市青年创业促进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青年创业促进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