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办公室岗位1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单位汽车驾驶和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
(二)宣教岗位1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工会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和工会工作政策理论研究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办公室岗位
1.全日制国民教育中专学历及以上;
2.专业不限;
3.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和两年以上汽车驾驶经验,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了解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4.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肯吃苦、有团队精神;
5.年龄:30岁以下。
(二)宣教岗位
1.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学历及以上;
2.中文或新闻等相关专业;
3.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功底、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4.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肯吃苦、有团队精神;
5.年龄:30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的《防城港市总工会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市总工会邮箱:fcgghbgs@163.com。
3.资格审查。我会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者收到通知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或送达至防城港市总工会办公室(501室),邮编:538001。报考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书、驾驶证、荣誉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填写好《防城港市总工会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经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四、聘用管理
录用人员为防城港市总工会的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防城港市总工会综合考核通过并审批,正式聘用,与防城港市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市总工会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实行,享受五险。
联系电话:0770—2822145。
五、本简章由防城港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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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总工会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