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中责任区刑侦大队面向社会招聘协警简章
为加强桂中责任区刑侦大队辖区内打击防范工作,进一步提高侦查办案能力,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刑侦大队协警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刑侦大队协警人员5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勤奋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20至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有柳州市本地户口。
部队复转军人、有特殊技能专长、有摩托车或者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分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在柳州市人才网(http://www.lzrc.com.cn)对有关招聘事宜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2.现场报名地点: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责任区刑侦大队(柳州市城中区体育路9号,联系电话:0772-389183313877290861)。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个人简历;(2)户口本、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员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考生应严格按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按照本招聘简章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面试考生。
(三)面试:由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责任区刑侦大队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地点、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考场现场及招聘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布。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特点及要求,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及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考核人选的考核和体检工作。主要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按招工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编外合同制)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上岗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为编外聘用,与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签订用工合同。
薪酬:2500元/月左右(含个人及单位应缴保险).
详细情况向招聘单位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责任区刑侦大队咨询(咨询电话:0772-389183313877290861、18307725886)。
本简章由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责任区刑侦大队负责解释。
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责任区刑侦大队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