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法院聘用队伍力量,提高法院聘用队伍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数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正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有正义感;
3、具有较扎实的岗位专业技能,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录职位、职数和岗位具体要求
(一) 司法警察4名(其中男警3名、女警1名)
1、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学历;
2、身高:男性1.72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3、年龄:18周岁-25周岁;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及具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5、体能测试。参照人社部2011年发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二)书记员4名
1、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身高:男1.66米以上,女1.56米以上;
3、年龄:18周岁-35周岁;
4、1分钟打字70个以上,准确率90%以上。
(三)办公室文员1名
1、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18周岁-35周岁,男女不限;
3、熟悉电脑打字、公文排版和电脑、复印机操作;
(四) 信息宣传员1名
1、广播电视新闻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18周岁-35周岁;
3、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曾在公开媒体网站或刊物上发表过一定量的信息、宣传报道或文章,具备一定的摄影和摄像技术,有摄影和摄像技术者优先;
4、报名时请提供在媒体上发表稿件的复印件。
三、招聘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特长展示、专业技能测试(法警进行体能测试、书记员进行听打听写测试、办公室文员进行打字、电脑、复印机操作测试、信息宣传员进行现场写作测试等)、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8日-1月19日。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的方式(电话报名只针对防城港市以外的考生,电话报名的考生面试前一天需提交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材料);报名地点设在本院政治部人事科(1505室)。联系电话:0770-6103877、6103880。
3、报名办法: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驾驶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通过资格初审后,填写《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面试。面试时间:1月21日上午8:30分,面试地点:审判大楼二楼接待室。
2、书记员听打看打测试。时间:1月21日上午10:30。地点:本院电子阅览室。
3、办公室文员打字、电脑复印机操作测试。时间:1月21日上午10:30。地点:本院电子阅览室。
4、信息宣传员现场写作测试。时间:1月21日上午10:30。地点:五楼政治部会议室。
5、特长展示。时间:1月21日下午2:40。地点:本院球馆。
6、法警体能测试。时间:时间:1月21日下午2:40。地点:本院广场。
(三)考核
根据面试、特长展示及专业测试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后确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购买“五险”,合同一年一签,新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在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