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防城港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需要,急需补缺气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5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气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防城港市气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7名,分别是防城港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防城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东兴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以上公开招聘人员均为地方财政全额拔款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18周岁及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旦聘用,即给予办理调动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套领工资及享受同等待遇。
(二)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在相应岗位上,允许高职低聘。
(三)办理入编手续后须在招聘单位工作6年以上。
(四)招聘单位不解决个人住房。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⑴现场报名;
⑵传真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2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二楼招聘大厅(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联系人:朱雯雯、李钊如,联系电话:0770-6100019)。
(二)报名手续
1.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2015年防城港市气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传真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的网站下载《2015年防城港市气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传真至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真号为0770-2826319)进行传真报名,并于领取准考证当天把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者方能领取准考证。
(三) 领取《准考证》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23日下午14:30-17: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 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硕士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开考的比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予以开考。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确因工作需要急需补缺的,须由防城港市气象局申请,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笔试时间:2015年1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设在防城港市区,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科目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岗位的面试人选: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人选: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须由防城港市气象局申请,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由防城港市气象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5年2月7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3.面试地点:设在防城港市区,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面试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在防城港人才网进行公布。
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实行严格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考核和考核
(一)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
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和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一律在防城港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防城港市气象局会同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审批聘用。
九、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
2015年防城港市气象系统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