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我市定于2013年11月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33人。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为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6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7:30。
(二)报名地点
凡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市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二楼招聘大厅现场报名。
(三)报名手续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每位报考者需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四)资格审查方式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系统招聘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于2013年11月15日到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市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二楼招聘大厅领取。发放准考证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人负责。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高级职称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岗位设定为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及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予以开考。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3.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星期六)。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①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②除卫生系统单位外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①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②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同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5.面试时间:2013年12月7日(星期六)。
6.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7.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员确定
1.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3.采取直接考核的岗位按实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组织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工作。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三)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体检考核工作原则上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五、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审批聘用。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
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设置。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0770-2834805
监督电话:0770-3235133
附件:1.防城港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一(笔试和面试).rar
2.防城港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二(直接面试).rar
3.防城港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三(直接考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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