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宜宾市业余体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女子体操教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同时发布)。
一、宜宾市业余体校基本情况
宜宾市业余体校是宜宾市唯一一所专门培养体育人才的学校,是四川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位于宜宾市人民广场,创建于1975年,长期以来得到了宜宾市委、市政府和省、市体育局的高度重视。目前体校发展已具一定规模,共开设篮球、游泳、跳水、体操、艺术体操、田径、乒乓、射箭,跆拳道、武术、拳击、排球、足球、赛艇、皮划艇等15个重点体育项目,校外训练项目有射击、举重、摔跤、跳水、羽毛球,网球6个项目,其中射箭为国家级体育人才后备基地,篮球、体操为省级体育人才后备基地。
宜宾市业余体育学校是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承担青少年体育项目业余训练和代表我市参加各级体育比赛。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大专学历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各项条件及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2015年 7月31 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7 月 31 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本单位编制限额和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7日-2014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2.报名地点
宜宾市业余体校办公室(人民广场27号)。
联系电话:0831-8225270
3.报名所需资料
(1)《201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能证明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
其中,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即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能参加考核。在任意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五、专业考核
(一)考核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加专业综合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总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若考生的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主要范围。主要考评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考核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 3 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核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考察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或自动弃权的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评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确认。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书面通知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2015 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应在 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
(三)其余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1-8222377
咨询电话:0831-8225270
十一、本公告由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
2.201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1
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专业 |
招聘名额 |
学历要求 |
年 龄 |
其 他 |
宜宾市业余体校 |
女子体操教练 |
体育教育类 |
2 |
专科及以上 |
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市级政府及以上表彰为“优秀教练员”称号的可放宽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役运动员:(1)奥运会、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前八名,非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亚运会、全运会前六名,全国冠军赛、锦标赛前五名,全国城运会、青少年运动会前四名,省运会、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等前三名。(2)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3)省级优秀运动队退役的运动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