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并经玉树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273 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使招聘政策、程序、方法和招聘结果“四公开”。
2、本次招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104号)和《玉树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玉政办【2008】10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全州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分别录取的办法进行。
4、本次招聘考试采取报名(部分职位报名前由用人单位进行藏语言或藏语文字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相结合的办法。
5、本次所有招聘职位按1:3的比例进行招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拟招聘岗位数。如果某个招聘岗位只有1人或2人报名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6、按照应聘者报考职位及招聘所需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若遇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招聘资格。
8、每位报名考生只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若有伪造者,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273个岗位,其中:州直77个、玉树市15个、称多县57个、囊谦县34个、杂多县54个、治多县19个、曲麻莱县17个。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2、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省的岗位须具有本省户籍(2013年12月31日前落户),还包括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或在本省服务的各类项目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面向本州及本县(市)的岗位须具有本州或本县满2年的户籍(即2012年8月30日前落户),还包括本州或本县生源、本州或本县服务的各类项目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
3、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属于我省(或我州)安置、在我省(或我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相关学历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到的)。
三、招聘条件
应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
4、年龄以招聘计划表所需资格条件栏中的规定为准。(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78年9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的报名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截止2014年8月31日前,已被各级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用和聘用的人员(含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负责报名前资格初审和加分条件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9 月 2 日—2014 年9月5日(四天)
2、报名地点:报考六县(市)面向全州和面向本县(市)职位的(见职位表)按户籍所在地到当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考州直各事业单位和报考面向全省职位的考生在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或西宁报名点报名(西宁报名点地址:西宁市祁连路湟水河市场大门对面[居安宾馆]102室)。汇总时间定于2014年9月6日。各报名点务必于 9 月7日前将报名材料和加分证件原件及汇总表上报州人事考试中心(含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由各报名点承担。
(二)报名程序
选择职位。考生须认真阅读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考生选择好报考职位并填写《玉树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上交后一律不予更改。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懂藏汉双语岗位的考生需经用人单位进行双语(藏语言或藏语文字)测试并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后方可报名。
填报信息。考生如实、准确填写《玉树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相关加分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彩照红色底板)。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原件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参加报名考试。但要在下一环节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资格初审。各县(市)人社局根据考生填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报名相关材料,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同时,各县(市)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条件审核,考生在报名时请一并提供审核材料。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必须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一)笔试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
A、专业限制的岗位: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合成卷(占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B、专业不限的岗位: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合成卷(占笔试成绩的40%)和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4、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工作委托省有关考试部门负责。
5、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不享受加分考生成绩计算公式: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合成卷分数×40%+专业(综合)知识分数×60%=笔试总成绩。
(2)享受加分考生成绩计算公式: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合成卷分数×40%+专业(综合)知识分数×60%=笔试总成绩+加分分值。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
2、公示期无异议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只能递补一次)。进入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3、玉树州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考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个别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用人单位要求进行。详情另行通知。
3、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生面试分数=面试总成绩。
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不享受加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70%+面试总成绩×30%=考试总成绩。
(2)享受加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加分分值)×70%+面试总成绩×30%=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玉树州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费按医院规定收取,自行体检者无效。
考核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向有关地区部门报备。
六、公示
经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全州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以书面形式向州纪委、州人社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相关真实的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则从达到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能递补一次)。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后,州人才交流中心开具介绍信,报考各县(市)职位的聘用人员持州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到各县人社局报到。州直各单位的聘用人员到州直各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政策规定
1、报考民族地区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特岗教师),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的汉族子女,报考本次招聘的岗位,在笔试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对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对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报名时需持相应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在报名时未提供加分证明原件的不予加分,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九、学历的认定
(一)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的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
(二)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除2014年的毕业生外,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
(三)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十、其它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严格参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2、本招聘简章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执行。
3、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玉树新闻网)了解招聘相关信息。
附件2:2.2014年玉树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附件3: 3.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rar
咨询电话: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6---8826922
西宁报名点电话: 0971---5567101、6100900
玉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0976----8824053
称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0976----8861001
囊谦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0976----8871060
杂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018640912563
治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0976----8891061
曲麻莱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0976----8851234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