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翁牛特旗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7﹞18号)和《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赤教人函字﹝2017﹞13号)精神,现将我旗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4月5日-4月14日。
二、网报地址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及装订事项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装订目录;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双面打印);
3.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公章);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A4),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复印件(A4)各一份;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A4);
7.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27日;
2.现场确认地点:翁牛特旗教育局九楼人事股(确认点地址:乌丹镇清泉路南段翁牛特旗教育局人事股905室)。
3、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按要求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填写申请表中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应为认定此种资格种类相应的学历。
(3)师范类专业对口(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4)普通话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5)非师范类专业认定学科与申请人所学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6)为做好自治区教师资格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凡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不含高等教育),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年底。
联系人:格日乐图
联系电话:636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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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照片表
翁牛特旗教育局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翁牛特旗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