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锡林浩特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盟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锡教办发[2017]27号)要求,2017年全盟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4月5日—5月26日,现将我市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和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蒙语授课教师资格的提供蒙语授课证明材料)。
(六)体格检查表及报告单。必须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七)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照片后面标明姓名、身份证号。
(八)上述材料需打印在A4纸上,反正面打印。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5日—4月14日。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可网上报名。
(二)体检时间:4月17日—4月21日(工作日)。体检地点:锡林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4月24日—4月28日(工作日)。地点:锡林浩特市教科局人教股。
(四)领取证书时间:2017年7月5日-7月15日(工作日)。
四、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有关事宜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凡是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不含高等教育)成绩有效期均截止到2017年年底。
锡林浩特市教科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