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7〕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
1.东胜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及聘用教师。
2.东胜区户籍大中专往届毕业生(含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政策要求:
(一)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由就读学校协调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统一收集学生的相关资料并到本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为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凡在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成绩全部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年底。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4月5日—4月14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
2.现场确认时间:4月17日—4月21日
现场确认地点:东胜区铁西党政综合办公大楼251办公室。
3.非师范类申请人须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测试采用试讲形式。
测试时间:4月23日上午8:00(7:30到校备课)
测试地点:东胜区第十二小学
4.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5月15日-5月26日。
四、网报地址和登录方式: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每天开放时间为7:00—24:00。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二)网报现场确认地点选择:全市高中、中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康巴什新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鄂尔多斯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点选择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其它东胜区户籍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选择东胜区教育局。
五、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本人签字。
(二)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要求: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需要学位证);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要求:语文、英语学科需要等级在二甲以上,其他学科等级在二乙以上。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2寸照片2张(与网上提交电子照片一致)。
(七)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一份。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八)体检合格证明一份。
要求:由东胜区人民医院或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见附件),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要求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此次认定工作的质量,东胜区教育局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举报,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人事办联系人:陶伟庆
联系电话:0477-8380731、***********
电子邮箱:dsjyrsb@163.com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小学、中职).doc
附件: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