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26号)和黔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南教师发〔2017〕12号)精神,全省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为切实做好相关认定工作,现将我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
都匀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社会人员(户籍在都匀市)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三、认定资格类型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受理审核都匀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申报材料。
四、认定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进行网上报名
申报人员须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到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领取《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按表中要求和网报信息一致如实填写清楚。
我市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7日—5月26日
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
(二)考生报名流程
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以后查询使用)。
具体流程见《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操作使用说明》
(三)网报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认定报名结束后,都匀市教育局将对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人员将统一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特岗教师)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5日。
第二批(其它):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7月6日
3、现场确认地点: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四楼)。
4、现场确认考生需携带的资料(即《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承诺书》一式二份;(3)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4)近五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5)思想品德鉴定材料;(6)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2014年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免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7)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白底彩照)4张,另交1张1寸彩照用于体检表;(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的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请申报人员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4、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1)都匀市申请认定“初级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都匀市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都匀市教育局。
(2)申请认定“高级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黔南州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都匀市教育局。
(四)体检
2017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领取《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后,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到黔南州中医院体检科自行缴费体检。
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
都匀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或换发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6月1日
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毁(补发)、信息有误(换发)需订正进行补发或换发的,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6月1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政工科登记,并填报《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证书遗失,需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原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2、证书信息有误,需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都匀市参加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咨询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8548738305、08548738306
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审核咨询电话:08548252606(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都匀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