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旗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流程
1.登陆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网上申报”,点击“注册”,认真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
2.选择“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即认定机构为“赤峰市教育局”)。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所在旗县区认定机构(即“翁牛特旗教育局”)。
认定机构是指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3.选择现场确认点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翁牛特旗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4.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
要准确填写各类信息,然后上传照片。
填写信息应注意事项:
(1)红色标识信息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2)出生日期、个人简历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格式为:yyyy-mm-dd(如:1988年3月17日为1988-03-17)。
(3)户籍所在地填写至所在乡镇或派出所。
(4)所学专业名称可以在系统提供的专业类别里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5)手机号码、邮编为阿拉伯数字。
(6)电子邮箱请填写个人有效E-mail地址。
(7)照片须符合上传要求,且上传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上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①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zhaopian.jpg。
②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8)个人简历信息从高中毕业填起,至少填写两条以上。
(9)注册成功后,请详细阅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如有必要请打印留存。
(10)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出现的“打印”按钮,用A4纸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11)《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也可使用申请人信息填写页面左侧按钮下载打印,用A4纸打印(。网上填写的单位全称、地址、电话、邮编必须与纸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所填内容一致。经本人工作单位填写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无单位的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人事档案存放机构进行鉴定,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12)非师范专业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原件、A4复印件。(不能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专业者需提供该学历毕业院校的学业成绩单原件,不能提供原件者,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网上报名结束前(2015年11月6日17时),申请人可以凭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登陆密码和验证码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6.申请状态查询
申请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可以随时查看个人申请各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有: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待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认定未通过。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两种为网上报名成功。
二、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及装订事项
确认时申请人首先到“赤峰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页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按提交档案目录单顺序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目录单填写后放在第一页),照片处请按要求粘贴后,到指定确认地点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双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加盖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A4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A4复印件;
(6)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6日—11月6日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26日-11月11日;
2.现场确认地点:
翁牛特旗教育局九楼人事股
联系人:格日乐图
联系电话:6360360
确认点地址:乌丹镇清泉路南段翁牛特旗教育局人事股(九楼)
3、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按要求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填写申请表中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应为认定此种资格种类相应的学历。
(3)师范类专业对口(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普通话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4)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在12月31日以后。
(5)如时间上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意:教育厅要求今年教师资格认定中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才可认定其教师资格,请大家在报名填报信息时注意!如有问题请与教育厅联系!
联系电话:0471-2856822、2857005,联系人:董处长
附件:
1、翁牛特旗教育局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2、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照片表。
(附件2、附件3、附件4表格在同一电子表中)
翁牛特旗教育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