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7年3月1日进行,现将报名等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区外户籍且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二)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
(三)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我区生源在区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必须符合大学三年级及以上条件(包括在读研究生),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但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按我区现行相关政策申请;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7年3月1日—8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主要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7年4月7日前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二)后,可先行办理报名、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确认手续。《承诺书》由盟市考试中心留存半年,以备查询,逾期不能履行承诺者,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
四、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一)2017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考高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者)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报考中等层次的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报考初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二)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两本书后所附的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为依据。我区试卷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部分:客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主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认真做好2017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二)根据本盟市实际情况设立报名及现场确认点。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准确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协助和督促考生认真做好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指静脉采集、照片采集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照相须使用全区统一前景及背景,前景为“2017年教师资格”(各地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制作),背景为“旗县区名称”(即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时自治区统一制作发放的背景);
(三)考生根据各自需求,自愿购买《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的请与赵老师联系,电话:0471-3261102、13015102548;
(四)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即从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及时报考另一科,即2015年、2016年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2017年可以报考另外一科,2015年以前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作废;
(五)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网上报名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七)由于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全区设置三个考区,为了方便考生,参加本次考试同时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请在报考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做如下选择:赤峰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考区的考生可以选择在通辽市参加考试;阿拉善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考区的考生可以选择在包头市参加考试;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考区的考生可以选择在呼和浩特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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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