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编外)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公办幼儿园聘用人员1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工作,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五)每一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招聘和录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5月9日。
2.网上报名。自行下载《2016年榄核镇聘用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学校证明),职业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lhjyzdzx@126.com。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4926182。
(二)报名表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情况进行初审,2016年5月10日前通过网站公告及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考试
人民幼儿园负责人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其中答辩40%,试教40%)。
幼儿教师及保育员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其中答辩30%,试教50%)。
医务及财务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内容包括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前教育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幼儿与班级管理(教学岗位)、医务或财务专业知识(教辅岗位)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笔试均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按100分计算。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当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对象需在参加面试前,携带报名表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通知的指定时间内到榄核镇成校四楼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答辩: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信息了解,如是否具备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整体形象等;
试教: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规定班级,就某个教学主题开展试教。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必须60分以上)高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岗位的拟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违纪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待遇和管理
(一)应聘人员经考核录用后属于编外聘用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榄核镇公办幼儿园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有关条款由榄核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郭先生,电话:020-84920877)。
附件:1.2016学年榄核镇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职位表
2.2016学年榄核镇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南沙区榄核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教育指导中心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