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是九年一贯制普通公立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现由广州市第二中学代管。为确保我校新开办教育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小学教师共10名,考点设在广州。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拟录用者均只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同时具备以下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报考条件:
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全日制中小学工作经验。具有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且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第5项要求,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6年12月31日为界。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
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4、报考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报考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以上考试;
(3)报考人员申报职位须与其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相符;
(4)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2016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6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9:00至4月13日(星期三)17:00。
2、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3、每名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作相应调整)。
4、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4月18日上午9:00后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16年4月2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3、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4、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