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来宾卫生学校需要从社会招聘实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3 | 实验员1 | 1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高中起点) |
4 | 实验员2 | 1 | 农村医学、助产、护理 | 中专及以上(来宾市卫生学校优秀毕业生) |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实验员2,只招来宾市卫生学校2010年—2016年毕业的优秀毕业生,中专就读时至少获得一次“三好学生”或其它荣誉称号。
(四)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卫生学校编外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教师岗聘用人员标准,试用期(2个月)满后,经考核合格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试用期间发放生活补助1100元,签订聘用合同后聘用期工资按国家规定(同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 )执行。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校负责,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五、招聘方式:面试。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29日-5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二)面试时间:2016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地点:来宾市卫生学校。请务必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自荐材料,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市学校,或扫描材料发送至学校邮箱:LBWX4212574@163.com(四)我校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获得通知面试者面试时,必须携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便进行核对。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卫生学校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72—4212574,传真:0772-4212574
联系人:覃老师(15077257661)
梁老师(18007820392)
附件:来宾市卫生学校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doc
来宾市卫生学校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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